年近八旬的吴女士和身有残疾的大儿子共同生活,因丈夫留下的遗产房继承问题与其他子女发生矛盾。为了追要赡养费,吴女士将儿女们告上法庭。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先调解后诉讼”模式,律师倾情劝导释法说理,化解一家人的积怨并解决了遗产分配问题。子女们自愿共同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
今年6月,年近八旬的吴女士和高位截瘫的大儿子一起来到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吴女士向接待人员倾诉了家人之间十多年的矛盾。吴女士和丈夫育有三女两男,大儿子患高位截瘫一直和老两口共同生活,其他四个子女均已成家。1997年,吴女士的丈夫病逝。其名下遗有两处房产,一处由吴女士和大儿子居住,另一处房产已于丈夫去世前赠给小儿子结婚居住,当时五个子女均已认可,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丈夫在世时,全家依靠其退休金及困难补助维持生活;丈夫去世后,吴女士母子的生活陷入困境,于是召集其他子女开会研究赡养问题。然而,三个女儿提出先要继承父亲名下的房产,然后再谈母亲赡养问题,子女之间为此发生激烈矛盾。
此后,三个女儿与母亲断绝了联系,吴女士与残疾儿子仅靠国家的困难补助勉强度日。如今吴女士年老体弱,大儿子的疾病也越发严重,母子俩的生活更加困难,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赡养问题。
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吴女士的申请后,指派杨津娜律师承办此案。杨津娜了解吴女士情况后,认为症结所在还是当年的遗产继承问题,而解决家庭纠纷的最好途径就是调解。杨津娜代理了吴女士的赡养诉讼,开庭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经杨津娜请求,法庭同意给双方三天时间进行庭下调解。杨津娜对吴女士的其他四个子女耐心劝导,讲明了儿子和女儿都有合法继承权、子女都应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等法律依据。小儿子愿意出资9万元对三个姐姐进行经济补偿,解决了遗产继承问题。经过调解,子女们都愿意履行对吴女士的赡养义务。吴女士与子女们互相谅解、重拾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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