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了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近日,本市调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由每年820元提高至1300元;中学由每年960元增加至1450元。
调整后,本市小学每校每月基本数提高到14000元;中学(包括初中、高中)每校每月基本数提高到16500元。按照学校在校学生折算后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小学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同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年不低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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