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文件,提醒大家外出时做好防护。
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单位:
接市政府通知: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因素,预计11月13日至15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教委〔2017〕53号)规定要求,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1月13日12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