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学院
试点学院改革项目是高等教育领域推进和深化综合改革的标志性项目。2011年,教育部宣布开展试点学院项目改革,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并将其列入国家教改办重点推进的20个重大项目之一。当时从高校和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的55所高校中初步遴选出26所高校。后经过科学论证和完善方案,确定在17所高校内部各选择一个学院,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特别实验区”。本报独家推出“试点学院改革进行时”系列报道。
当前,在高等教育领域仅仅推进单项改革,已不能解决好其自身发展和外部需求的诸多问题,必须以“综合改革”的思维和推进方式,来破解高等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所遇到的诸多问题。破解高等教育发展深层次矛盾,关键在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学院就是一项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系、部)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
2012年1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就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遴选评价制度、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等四个方面向各学院提出了改革要求,并给予24项支持性政策措施。
各试点学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实施可并轨的“AB轨”制。“A轨”岗位采用现行的学校考核和薪酬体系;“B轨”岗位的考核在“入门门槛”的基础上,增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标志性成果,设置增量薪酬,实行年薪制。“A轨”教师如果聘期内完成了“B轨”岗位所有考核任务,经学院考核聘任委员会研究,可在聘期结束时补齐“B轨”待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行“选、育、评”综合体制改革。学院秉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公平”的选拔理念,推行多元选拔录取机制。学院设立了“三三制”自主招生委员会,建立了全过程跟踪的多元选拔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具有良好数理基础和航空报国情怀的学生。
苏州大学纳米科技学院建立教师全球招聘、人才引进第三方评价和“一人一价”、“按水平定薪”制度,学院与高层次人才签订包括工作任务和职责在内的个性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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